Monday, June 26, 2006

人貴自重

十四歲的時候,過的是圍繞著上學放學紅十字會活動家庭聚會的日子,連與同學出外也得事先申請,最離經叛道的念頭是小時扮作酒廊歌手獻唱,相比友人扮舞小姐,已經很收斂。

實在很難想像現今的十四歲女孩,會在母親及經理人的陪同下為尺度與鹹書其實不差太遠的雜誌影透視濕身相。有份構思的、操刀的、答應影的,還有會因此比吸引去買書的,其實在想甚麼?

當男男女女(不論年齡學歷背景)都肆無忌憚「豬扒」前「豬扒」後的稱呼女性時,這問題好像都是多餘了。可悲的是,往往是女性自己對同性的身體批判得更尖酸狠辣。

4 comments:

Helmet Jane said...

無得講,成單野個個都抵打,本周刊自然不知所謂,但個人覺得最唔抵幫的其實是小女孩的媽媽.人家比件咁小布的衫比自己個女著,又加PAD又噴水又剩,懵既都知乜野事啦.難得佢又會咁STOP,之後本書出左街,仲要振振有詞話周刊點呃佢,試問呢d唔係叫造新聞,又應該叫乜野?

不過以造新聞而言,此屬極度”低庄”!

Anonymous said...

嘩,舞小姐唔易做架,又要樣靚身材好,又要跳得,又要飲得,所以你既友人自知長大後無條件做,咪小時侯扮左咪當了左件心事囉.

Anonymous said...

好希望今次壹本便利俾人拉人兼封艇...不過雜誌這次很聰明,就算有乜依郁都可以賴佢呀媽,而D相又無露三點(肚臍不算),當年七彩蝦條姐姐咪一樣若隱若現露底,只是道德上有爭議,即係吹佢唔脹,頂多影視處收到投訴,擾攘過後各方踩鋼綫成功:雜誌賣錢,呀媽賺錢,呀女出位...然後陸續有嚟,等睇下一劑邊個踩過界跌死先至會停

Anonymous said...

我無買個啲八卦雜誌好耐啦,尤其是一本便利,裡面啲內容低俗到不得了,同鹹書差不多,最慘個老闆仲高調地話自己係天主教徒,真係影衰晒.

而家啲道德觀念究竟去晒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