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03, 2007

應洗得洗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數字盲。要不是因為想更有效地為財富增值,為未來好好打算,才不會在數月前乖乖的把每個月的收支結算,亦因此發現了自己的消費習慣。

小結所得的結果是,花得最高比例的經常性消費行為是食。每月總有些日子對自己說:「應該去吃餐好的。」正如不少女友們會以RETAIL THERAPY去平添生活樂趣,我選擇的方法是為肚子安排稱心盛宴。過後往往心情舒泰,屢試不爽。唯不嗜杯中物,否則花得更狠。

非經常性消費方面,出埠就獨佔鰲頭。久不久(通常三數月)就對自己說:「是時候行開下了!」最瘋狂的那年年內出走了五次,還有很多目的地想去…

這兩條癮都夠提醒我金錢的吸引力,未知會否發展出第三條要用錢才能實現的癮,在此之前,還得乖乖上班。

2 comments:

資少少 said...

「錢,要洗咗至係自己嘅。」
前財爺梁錦松講過少數有sense的理論之一。

Anonymous said...

agree ah, you also cannot bring the money in the tomb.

i spent so i live 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