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0, 2005

這天,我慶幸生於這兒

「香港,勝在有ICAC」之外,還有可貴的司法制度。以往只知把它當作口號,今早的少少體會勝過千言萬語。

我與其餘幾十名同被傳召到高院 當候任 陪審員的市民齊集於一房間,首先看一段中英文對照的短片,詳細介紹陪審員的責任、挑選準則、過程、一般刑事案的審訊過程、將可能遇到的情況和需要注 意的地方。在核對每人身份之後,法庭職員宣佈是日只有一宗案件需要陪審團,全體候選人隨即到有關法庭門外等候。

步入法庭後,所見到的與 《壹 號皇庭》裡出現的場景差不多。外籍的主審法官以一口標準英式英語向我們講解將要進行的抽籤程序,其桌上放了一瓶Perrier及一只水杯,旁邊是一座放有 法 律典籍、三層高的活動書架﹔法庭書記開始抽籤,名字被讀出後要上前,再一次核實身份,有兩名被抽中者以工務繁忙為理由向法官申請豁免出任陪審員,幽默的法 官問了他們一些問題之後決定不能給予豁免。全部七位陪審員被抽出後,貌似荷里活影星的外籍辯方律師反對其中兩位出任陪審員,於是再抽籤。

第 二輪抽籤後確實了七名陪審員,法官問被告是否同意他們成為此案的陪審團,被告同意後便開始宣誓過程。有兩名陪審員擔心自己的英文程度不足以使他們明白審訊 內容,向法官申請豁免。在提醒他們其實早應於收到傳召令時已應申報之後,法官批准其申請之餘不忘提醒他們將會被要求出任以中文審訊的案件陪審員,於 是第三輪抽籤展開。

最後選出的七名陪審員逐一宣誓,被告在再次確認後,法官宣佈其餘的候選人可以離開。三輪抽籤也抽不中我,實在覺得有點 可惜。不過也算見證了在《普通法》精神下怎樣以制度、而非個別人士,去保障被告人獲得公平及公開審訊的機會。無論控方、辯方、被告、傳譯員、書記以至我等 落選 者,都對莊嚴肅穆的法庭氣氛及其代表的精神給予最大的尊重。

整個過程無一手機響過。

8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我一年前都有相同經歷. 主審是華籍女法官. 樣貌與電視藝員鄧萃雯有九成相似. 我還以為是金枝慾孽的法庭版.

Helmet Jane said...

曾經收過兩次由律政司寄來的信,但可惜兩次都沒有開庭. 其實,也有點希望可以擔任陪審團一次,雖然是責任重大,但起碼都叫做見識過!

而最理想的,當然是有機會審理"字母女星"案啦:p

資少少 said...

做陪審團會唔會壓力好大?你會決定一個人有無罪喎.....?

貴妃 said...

責任非常重大,故此陪審團制度是確保法律也包含了社會普遍道德標準及看法,陪審員只能跟據庭上的證據,在法官引導下去達成大多數共識,決定被告是否有罪。

choyyee said...

though we complain a lot about the civil servant and government department but since my family have experience of calling 999 ambulance and living in hospital for treatment, i really agree with gwaifei that 我慶幸生於這兒

Anonymous said...

唔好講戲院啦,連上夜校或seminar,D人都唔關手機啦.

Anonymous said...

are u selected finally to become juror?

貴妃 said...

no, unfortunately not.